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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厦铁路站后四电工程通信物资招(议)标文件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工程段二○○九年八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第七章通信铁塔清单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1.新建铁路龙厦线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现已开始施工。根据物资采购相关要求及我公司物资阳光采购规定,拟对龙厦线通信铁塔进行采购。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工程段(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本工程物资的招标人,在此诚邀有生产资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议标。2.议标范围:通信铁塔。3.本次议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其踏勘工作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需在2009年8月7日17:00时前以电子文档发邮件至:wuzi24580@126.com或电话询问0371-68324580,过时不再受理。招标人将在2009年8月8日17:00之前将答疑资料(补遗书)以电子邮件回复投标人或电话回复投标人。5.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2009年8月10日17:30分,送达地点:郑州市二七区祥云路六号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工程段二楼会议室,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6.议标会议定于2009年8月11日9时30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工程段二楼会议室举行(地址:郑州祥云路六号),投标人派不派代理人参加议标会议由投标人自己决定,由于招标人时间紧迫,原则上投标人无须派代理人参加议标会议。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工程段招标办地址:郑州祥云路六号 邮编:450005联系人:郭松林、张卫军联系电话0371-68324580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97-2755838,傅鑫:1505990096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新建铁路龙厦线龙岩至漳州南段通信工程。1.2工程概况龙厦线位于福建省西南部,西起龙岩市,途经漳州市及其所辖的南靖县,东至厦门市,贯穿闽西老区龙岩市与闽南经济发达地区漳州、厦门市。全线共六个车站,分别为:龙岩、马坑、龙山、南靖、草坂、漳州南。马坑、龙山、南靖、草坂为新建站,马坑为越行站,龙山、南靖、草坂为中间站;龙岩为既有接轨站,漳州南为厦深线上的车站。龙岩(含)至漳州南(不含),线路长度111.336km,包括龙岩地区配套工程。漳州南至厦门利用厦深铁路,具体分段为:(1)新建线路自龙岩站(含)至漳州南(不含),线路全长111.336km。(2)龙岩地区配套工程铁山洋站扩建,龙岩东站改扩建,龙岩站至铁山洋站的电气化改造工程,新建铁山洋~龙岩东联络线。 本工程车站安装钢柱塔7处。龙厦线现定测共计31座铁塔,其中角钢塔有10座(30米8座、40米2座),钢柱塔21座(30米4座、40米17座)。2.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工程段3.资金来源铁路建设基金。4.招(议)标依据4.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2005年第27号令)。4.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7部委2001年笫12号令)。4.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4.5《中铁电化局三公司物资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办法》(电三物[2006]123号)。5.招(议)标范围龙厦线GSM-R数字通信工程通信铁塔采购(具体内容见第七章铁塔清单)。6.招标内容:通信铁塔的加工、运输、安装到招标人指定站点(包含铁塔基础施工),保修期保修、维护。7.供货日期: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8.使用地点:龙厦线龙岩至漳州南段及龙岩地区铁山洋、龙岩东站共计31个站点。9.交货地点:在工地各站交货(详见铁塔清单表或供货合同中约定)。 10.招标方式10.1本项目物资招标方式为邀请议标。10.2本次招标以人民币报价,以总价方式投标,其中以单价为准,最终总价依据单价和实际供应数量核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基础、过桥、地线、各种检验试验、回填、现场清理等达到验收合格条件的所有费用。以及在上述过程中所有风险等费用。10.3未经招标人同意,任何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转包其中标物资。11.投标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供货商。11.1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内容。(1)制造工厂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通信铁塔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入网证;(2)制造工厂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通信铁塔产品质量认证证书;(3)制造工厂获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制造工厂部、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近期(一至二年内)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5)产品近三年在国家或路内大、中型工程使用及运行业绩的证明材料。(6)制造厂的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合法有效影印件(必须年检合格)。(7)制造厂企业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影印件(包括国税、地税)及交税证明(必须年检合格)。(8)法定代表人证书(代码证)合法有效影印件(必须年检合格)。 11.2投标人所提供的通信铁塔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各项技术参数,且质量优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随时接受招标人有可能进行的实地质量抽检,并提供投标人产品质量承诺书。11.3对于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随时到产品制造现场进行质量抽检,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中止供货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2.投标及交易费用12.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中标与否,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3.投标保函13.1由于时间紧,不交投标保函。但中标人必须提供履约保函。14.招标答疑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发售后,对投标人所提有关本次招标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答疑,详见第一章第6条。二、招标文件15.招标文件的组成15.1用于本次招标而发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规定发出的招标答疑资料及修改书。(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4)合同主要条款(5)包件表及技术规格书15.2 投标人应阅读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如果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5.3凡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其保密。16招标文件修改16.1招标人在开标日期前无论何故,可无条件地以补遗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给各投标人。16.2招标人所做的一切有效的通知、补遗和答疑等都将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投标文件编制17.文件组成17.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顺序:(1)投标书(格式文件2);(2)法人代表证书有效影印件或授权书原件(格式文件3单独交招标人);(3)投标报价及报价分析表(格式文件4、5);(4)投标承诺书及优惠条件(格式文件6);(5)证明投标人资格和所投通信铁塔合格性的认证文件、产品说明及辅助资料;(见18.3条)(6)投标的通信铁塔生产、运输、安装方案和说明及施工组织、安全保证措施;(7)投标人有效履行合同能力的证明文件和措施;(8)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和附录;(9)投标人认为有助其参加评标的其他资料。17.2投标人须使用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给定的有关格式,但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7.3证明投标人资格和通信铁塔合格性的认证文件、产品说明及辅助资料(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a.制造工厂资格声明原件(格式文件7)。b.投标企业资格报告(格式文件8)。 c.投标通信铁塔报告(格式文件9)。d.制造工厂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清晰真实影印件。e.制造工厂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清晰真实影印件。f.制造工厂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实行许可证制度的话)清晰真实影印件。h.制造工厂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如果实行认证制度的话)清晰真实影印件。i.制造工厂获IS09001:2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清晰真实复印件。j.制造工厂的产品技术鉴定证书或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清晰真实复印件。k.制造工厂有效期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清晰真实影印件。18.投标报价18.1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为通信铁塔的到站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给定的投标报价表。18.2投标报价:18.2.1铁塔单价:是指投标通信铁塔安装完毕后的价格,包括铁塔、基础、过桥、地线、加工费、运输费、安装各种检验试验、回填、现场清理等达到验收条件的所有费用。及所有税项。18.2.2运输费:是指将铁塔由生产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铁塔安装站点的一切费用。18.2.3投标报价分析表:每种规格型号的铁塔必须填写此表。表的格式为招标人给定的格式,但不限于此。投标人可自拟格式,但必须包含单吨原材料价格、铁塔基础费用、间接费用和单座铁塔合价。18.3投标货币:人民币18.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到站交货价包括产品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费用,以及在上述过程中所有风险等费用。 18.5投标报价或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后修改的报价,如发现小写与大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正副本报价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9.承诺及优惠条件关于本次招标的承诺及优惠,招标人不做具体规定,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但这些承诺及优惠必须切实可行、有效,否则,在议标标时将不予考虑。20.产品说明及辅助资料20.1投标通信铁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和说明。20.2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应答,技术参数要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参数比较并加以说明。20.3投标通信铁塔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法定检测机构的书面检测资料(有效影印件)。20.4对投标通信铁塔的制造、测试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20.5对所投通信铁塔有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三年及以上的使用和运行业绩(销售物资设备名称、地点、规格、数量)、运行情况(附用户反馈意见),年销售总额。20.6所投通信铁塔最近二年是否发生过质量事故及有无不良反映。20.7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及运输条件。20.8售后服务(附售后服务项目承诺书)。20.9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应答,技术参数要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参数比较并加以说明。20.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21.保证合同有效履行的措施本招标文件不规定具体格式及内容,由各投标人自行确定,但基本上应包括经济、技术及组织等方面的内容。22.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 22.1投标和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文件资料和图纸的文字、格式和计量单位等均使用中文并按中国现行有关规范执行。22.2投标人不能在投标文件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或保留意见,否则将影响中标,严重者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23.投标文件有效期23.1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30个日历天。23.2在上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和修改其投标书。24.投标文件形式及签署24.1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一套。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明确标注“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4.2投标文件均应用A4纸及擦不掉的墨水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正式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凡有增加或修改,都应有被授权人小签,否则,增加或修改将被视为不符合要求,严重者投标文件作废。24.3投标文件装订要整齐坚固,不得用活页夹或类似方法装订,否则按废标处理。24.4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递交25.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2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在信封上必须标明“投标书”。25.2在信封上必须:(1)写明招标人全称、详细地址、邮编;写明参加 新建铁路龙厦线通信工程物资采购投标书。(2)写明投标人全称、详细地址、邮编;(3)填写“开标时间及日期前不得开封”字样。26.过程保密26.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以获取的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情况。26.2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建议,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26.3投标人在评标过程和决定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27.投标文件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第三章评(议)标办法一、总则1.评标原则:公开、公正、公平。2.评标组织2.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工程段负责本次招标议标工作。2.2评(议)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具体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7人组成,评(议)标委员会在相关纪委部门的监督下,负责评(议)标工作,确定中标候选人及其推荐顺序。二、评(议)标程序3.评标步骤3.1资格审查,确定投标人的有效投标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以后的评审;3.2初步评审,确定有效的投标书;3.3详细评审,界定投标书的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3.4澄清,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3.5评(议)标委员会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6评(议)标委员会完成并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评标报告(或形成议标会议纪要)。3.7定标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工程段根据 议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研究确定中标人候选人,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与中标人签订合同。4.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首先对投标书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书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初步评审的目的是确定无效的投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投标书:4.1逾期送达;4.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备制(如用活页夹或类似方法装订等);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4.4投标文件中应由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以及应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出现缺失、遗漏或错误的,包括改动地方的小签等;4.5实质性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书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6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与招标文件有重大的偏离;4.7投标交货期、到站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的;4.8投标技术规格、技术标准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的;4.9投标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的;4.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11本评标办法第5.1款约定的重大偏离。5.详细评审通过初步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的投标书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的目的是界定投标书的重大偏离和细微偏差,并对细微偏差予以澄清。5.1投标人及其投标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离,有重大偏离的投标书按废标处理。5.1.1 不接受招标文件提出的风险划分原则,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5.1.2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的义务;5.1.3提出不同的通信铁塔验收、保修、计量、支付办法;5.1.4对合同纠纷处理提出异议;5.1.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有欺诈行为;5.1.6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5.1.7质量验收标准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5.1.8产品供应、安装和服务方案不可行。6.投标价算术性校核与修正对通过审查投标文件,对投标价格进行校核调整,计算确定投标人的议标价格。6.1算术性校核与修正计算错误a、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修正用数字表示的总价、合价和单价;b、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c、如果合价与总价不符,以合价为准,修正总价;d、如果投标人提供折扣,将据此修正总价。6.2评标价确定a、本次评标价以到站(工地)价予以评定。b、对初步评审通过的投标,将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6.3澄清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可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不明确的内容做进一步解释或澄清,以及对存在的细微偏差予以补正。但不得寻求、提出、允许或接受对价格及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在澄清过程中不得向投标人提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三、评分办法 7.评分方法及标准7.1本次评(议)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投标人的报价为基础,同时兼顾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投标人对投标物资的质量保证说明、供货组织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以及业绩、售后服务情况标书质量等。7.2招标人给每个投标人提供在原投标报价基础上1次重新核准报价的机会。7.3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按评分细则,对每个包件的投标人进行记名评分,为投标人的得分。7.3评分标准7.3.1投标报价:70分;7.3.2资质与资信、业绩:10分;7.3.3供货组织措施、安全措施:10;7.3.4售后服务及承诺:8分;7.3.5标书质量:2分。7.4计分办法7.4.1投标报价:70分本次议标以对低报价为标底,高出最低价1个百分点,则扣掉1分,以此类推,最多减15分;8.拒绝所有投标:8.1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标委员会可考虑拒绝该包件所有投标:①所有投标都不能通过评审;②所有投标人都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③投标人少于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或所有投标人报价都超过招标人接受的程度;④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8.2所有投标人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投标。8.3当出现8.1①、②、④情况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4当出现8.1③情况时,招标人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9.推荐中标候选人9.1投标人排序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中,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或通过竞争性谈判按总价格从低至高排序。9.2推荐中标候选人评(议)标委员会将按议标的结果确定中标人。9.3编写评(议)标报告(或议标会议纪要),并由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10.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10.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评标程序和评标细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10.2评(议)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①投标人单位成员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②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③曾在招标评标或在与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过违法违纪行为受过法律行政处罚的。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于担任评(议)标委员会成员的人员。10.3公开开(议)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议)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10.4投标人在标书的审查、澄清、评标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废标。10.5评(议)标工作结束后,评(议) 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书、评标资料、评标办法、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四、合同签订11.招标人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11.1招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均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过程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12.合同包价12.1由于本工程设计文件的原因,本次招标通信铁塔的数量、规格型号及技术标准等不尽准确,有可能在施工图设计时予以调整,故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包价将有可能不是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将根据投标单价、实际供应数量核定。为此请投标人在报价时,报准每种型号通信铁塔的单价。12.2招标人将根据施工图纸设计的通信铁塔的实际数量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调整,依据最后的数量核定最终的双方合同包价,其中标单价保持不变。双方按招标签定供货合同,最后依据实际数量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合同。12.3如合同签订后,因设计原因造成物资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发生变化,变更部分合同,甲方以合同变更通知书的形式,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加以确认。13.合同签订13.1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甲方应在7天内约定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乙方应立即派代表协商签订合同。13.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内没能按约协商签订合同,招标人将认为是其自动放弃中标。13.4在签订合同后,各中标厂商应及时与设计院及各施工、建设单位进行联络,在确定详细的技术参数后方可投入生产施工。13.5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供货 或中止合同的执行,否则,招标人除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外,还将在三年内拒绝其在招标人物资设备的招标中投标。五、其他14.通信铁塔验收标准14.1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或部颁标准以及设计针对龙厦线的技术要求是本次招标通信铁塔的质量标准。14.2到场物资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以及与材料相关的材质、物理、化学分析报告。所有中标厂商到现场的物资必须接受有关检测机构的抽检。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文件1-1(投标书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新建铁路龙厦线通信工程物资采购投标书投标人:报出时间:二○○九年月日 格式文件1-2(投标书内封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新建铁路龙厦线通信工程物资采购投标书投标人:(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报出时间:二○○九年月日 格式文件2(投标书格式):投标书致: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工程段1.在研究了龙厦线通信工程物资采购招标件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技术标准、修改书等资料后,我方表示愿意以人民币元(大写)¥元(小写)的投标报价,或贵方依据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有可能查明的另一报价,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上述包件的全部物资供应的实施、完成及保修等工作。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及我方在投标书中的承诺,按期、优质供应该包件全部物资并提供有关技术及售后等服务。3.对我方投标书所出具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我们负全面责任,并随时接受贵方的进一步调查和咨询,一旦有弄虚作假行为,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投标资格。4.在签署正式合同并生效之前,此投标书连同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是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 格式文件3(授权书格式):授权书致: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工程段根据本文件宣告,在下面签字的(填入投标人名称)(填入法人代表姓名及职务)已被合法地授权代表本单位,特此任命(填入单位名称及地址)(填入被授权人职务及姓名)为正式的合法的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龙厦线通信工程物资采购议标过程中,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务。我们在此签字,以兹证明。授权人(签字):授权人单位(盖章):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单位(盖章):生效日期:二○○九年月日 格式文件4:包件表项目名称:龙厦线通信工程序号铁塔种类规格型号(高度)单位数量单价总价铁塔基础1角钢塔30米座82角钢塔40米座23钢柱塔30米座44钢柱塔40米座17合计31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2009年月日 格式文件4(投标报价分析表格式):投标报价分析表铁塔规格型号:投标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备注一、直接费用1塔体钢材吨2螺栓吨3塔体镀锌吨4塔体电、汽焊材吨5塔体制作吨6塔体安装吨7塔体运输吨7铁塔基础立方米或以单座铁塔计算直接费小计二、间接费用直接费×%1设计费2管理费3法定利润4保险费5机械使用费6劳保费7其他费用8税金间接费小计总计总价(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2009年月日注:如投标人认为有需要,可另作投标报价分析表,格式自定,但要满足第二章18.2.3条款规定。 格式文件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投标承诺书致: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工程段关于贵方的招标文件,我们作为投标人参加通信铁塔的投标,如我方中标,对投标通信铁塔的质量、数量、交货期和服务作如下承诺:1、我们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其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对投标物资的技术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制造、检验到供货服务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实际供应物资的质量与投标文件承诺的完全一致,质量稳定可靠。2、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数量和时间以及改建铁路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质按量按时保证铁路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确保通信铁塔发运及时,按时完成供货,并承诺如因我方供货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停工待料或造成工期延误,我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贵方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09年月日 格式文件7(制造工厂资格声明格式)制造工厂资格声明1.名称及其它情况:(1)制造工厂名称:(2)地址:(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主管部门:(5)企业性质:(6)职员人数:一般工人:技术人员:(7)近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固定资产:原值:净值:②流动资金:③长期负债:④短期负债:⑤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⑥资金类型: 生产资金:非生产资金:2.制造工厂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年数):3.近3年的营业额:(必须填写)年份国内出口总额(其中:主要物资设备销售数量)4.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制造工厂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供应商名称和地址部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地址:7.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制造工厂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职务:电话:传真:日期:2009年月日 格式文件8(投标企业资格报告内容格式)投标企业资格报告1.企业的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含供货能力、销售情况、主要的生产装备及检测手段、质量荣誉证书等)。2.企业的主要业绩,尤其近三年内在铁路重点工程中的使用业绩,并注明使用场所、数量、运行时间及用户反馈意见。上年度生产产值、销售额度及主要供货资料。3.与本次投标内容有关的生产情况说明及特点优势。 格式文件9(投标通信铁塔报告内容格式)投标通信铁塔报告1.投标通信铁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和说明。2.对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的应答,技术参数要与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中的参数比较并加以说明。3.投标通信铁塔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法定检测机构的书面检测资料(有效复印件)。4.对投标通信铁塔的设计、制造、安装、测试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安全和组织措施。5.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及运输条件。6.售后服务(附售后服务项目承诺书)。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格式文件《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六履约保证金保函(注:格式及额度在签订合同后确定)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1、说明:1.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物资需方(甲方)和中标方(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1.2制定“合同基本条款”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有关物资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交货日期、售后服务承诺等做为本条款的基础。3.供方所供物资,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和施工图纸要求。乙方在交货前,应对交货的物资按国家、行业或部颁标准及建设、设计单位对龙厦线的技术要求进行质量检验,但此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甲方有最终确定质量的权力。4.质量保证:4.1供方所供物资及服务必须达到甲方的要求,对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退货处理:供方应退还需方支付的料款,同时应承担该物资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费以及银行利息、手续费等)。(2)更换物资:由供方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3)贬值处理。4.2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在2天内到达需方现场处理。5.乙方在发货前,应将所所发铁塔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及安装站点等传真或电话通知甲方。6.物资在运输途中因包装不善造成锈蚀、破损、丢失等均由供方承担责任。7.验收:合同中约定。7.交货期及交货方式:按合同条款办理。8.付款方式按合同条款办理。9.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供需双方议定。10.不可抗拒事件处理:10.1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拒影响相同。10.2.不可抗拒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0.3.不可抗拒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仲裁:11.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2.1.合同生效及其他。12.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二、合同基本条款:合同名称:合同号:需方:(甲方)供方:(乙方)发包方经招标选定为中标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就订购物资设备进行协商,同意按照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1.总则:1.1.需方向供方购买的通信铁塔数量、规格型号、供货时间、地点见合同附件。1.2.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物资的有关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并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1.3.物资验收标准以国家、行业标准或部颁标准、技术规格书为依据,如达不到质量要求,供方应退还需方支付的物资款以及所引起需方发生的其它费用和损失。1.4.如因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报资料不实,使中标物资设备给工程质量、工期等造成损失,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2.价格:2.1.本合同总价款(大写)即(小写)万元,其中包括 加工费、运杂费(含保险)、安装费、基础施工费及检验费等。3.支付办法:3.1.本合同中供需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3.2.支付办法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30%预付款,供方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通信铁塔全部到达合同规定地点,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凭有关单据,支付给供方到货货款的30%。铁塔安装完毕,支付货款20%。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货款15%。其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自终验签字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完毕。4.交货及运输:4.1.交货期为:双方约定4.2.交货地点:工地车站或需方指定地方.4.3.供方负责铁塔的安全运输(应具备长途运输的条件)。如在运输中因包装不善造成破损、丢失等均由供方承担。4.4.供方在交货时应提供:A装箱单;B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等);C检验合格证。5.保证及售后服务约定:5.1.供方保证物资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方负责对经检验不合格的部件进行更换。5.2.在保修期内,铁塔的故障及非人为损坏,供方得到通知后七日内及时给予免费处理。6.人力不可抗拒: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本合同执行时,根据事故影响的程度可将合同履行期作相应延长,并由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7.争议的解决:7.1.凡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8.保密:8.1.双方对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价格有保密的义务。9.合同生效及其它: 9.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6份,需方4份,供方2份。9.2.合同附件以及需方招标文件、供方投标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9.3.如本合同因某种原因未能生效,经双方协商签字,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标文件)一切文件及信函,包括价格、清单、合同条款等,一律无效。9.4.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需方:供方:代表:代表:签约日:签约日: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详细地址:详细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总则1.1总则说明(1)本文件为“龙厦铁路通信工程”铁塔采购招标书的技术部分。(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人发出的招标书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要求对技术规范书中铁塔的技术要求逐条应答,应答不能以“明白”“符合”“满足”等单词进行简答或复制招标书,如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采用最新技术制造且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的产品,并在近两年曾销售给两个及以上用户,并已成功地运行一年以上。(投标人应附二年内通信铁塔的销售业绩、销售合同复印件、用户的运行情况证明)(4)投标人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规范书的规定。(5)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厂在生产该产品中经验方面的资料,同时提供“1.3(1)”中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1.2技术规格总则(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能在龙厦线现场条件下连续正常运行。(2)除技术规范书中另作规定外,“近似”或“大约”一词则意味着偏差范围允许在±10%以内。(3)除技术规范书中另作规定外,须采用国际单位制(SI)来度量所有产品、材料。 (4)除技术规范书中另作规定外,所有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标准(TB)。(5)投标产品必须出具国家级CMA、CMC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检查合格报告,对于标书要求须按生产许可证和制造特许证生产的产品、国家3C认证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1.3技术文件和清单(1)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①制造工厂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通信铁塔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入网证;②制造工厂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通信铁塔产品质量认证证书;③制造工厂获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④制造工厂部、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近期(一至二年内)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2)投标人应在技术文件中提供产品的型号、商标、生产厂家、种类号、产品的设计、生产标准、质量保证措施。(3)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其中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差异表等,同时还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4)所有技术文件、图纸都应使用中文,产品铭牌用中文书写。文件、图纸、产品铭牌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SI(国际单位制)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其图幅应符合ISO标准公制“A”系列。 (5)投标方应能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提供6套与工程设计及运营维护管理有关的技术资料。(6)出于设备安装、维护和管理的目的,招标方有权复制投标方提供的文件资料。2需求清单本招标书供货范围包括全线31座铁塔的施工安装。铁塔应包括塔身、平台、爬梯、馈线桥、绝缘天线支架、基础、接地网等。具体数量如下:序号铁塔种类铁塔高度单位数量备注1角钢塔30米座82角钢塔40米座27钢柱塔30米座48钢柱塔40米座17注:1、实际供货数量、铁塔高度及铁塔位置以施工图为准,招标人保留在实施阶段修改的权利。2、投标人应提供上述所有项目的分项价格清单。3技术规范3.1工程概述龙厦线位于福建省西南部,西起龙岩市,途经漳州市及其所辖的南靖县,东至厦门市,贯穿闽西老区龙岩市与闽南经济发达地区漳州、厦门市。全线共六个车站,分别为:龙岩、马坑、龙山、南靖、草坂、漳州南。马坑、龙山、南靖、草坂为新建站,马坑为越行站,龙山、南靖、草坂为中间站;龙岩为既有接轨站,漳州南为厦深线上的车站。 龙岩(含)至漳州南(不含),线路长度111.336km,包括龙岩地区配套工程。漳州南至厦门利用厦深铁路,具体分段为:(1)新建线路自龙岩站(含)至漳州南(不含),线路全长111.336km。(2)龙岩地区配套工程铁山洋站扩建,龙岩东站改扩建,龙岩站至铁山洋站的电气化改造工程,新建铁山洋~龙岩东联络线。本工程车站安装钢柱塔7处。龙厦线现定测共计31座铁塔,其中角钢塔有10座(30米8座、40米2座),钢柱塔21座(30米4座、40米17座)。3.2工程条件及使用环境(1)地理条件区段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特征周期龙岩至斗米DK0+000~DK45+7000.05g0.35s斗米至草坂DK45+700~DK90+6000.10g0.35s草坂至漳州DK90+600~终点0.15g0.35s(2)气象条件年平均降雨量1400~1800mm;年平均气温21℃~22.5℃;最冷月平均气温14.6℃,绝对最低气温-5.6℃;最热月平均气温为29℃,绝对最高气温41.2℃;年平均风力1.9级,全年各月以东风占优势,最大月平均风力2.3级,最大风力8级以上。3.3采用标准与规范 铁塔及基础的设计、制造及安装应符合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现行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1)《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SDGJ94-90(2)《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TB10009-98(3)《铁路工程制图标准》TB/T10058-98(4)《铁道部行业标准》TB/T2921-1998(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8)《建筑地基基础设施规范》GB50007-2002(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1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12)《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13)《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80-96(14)《铁路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工程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92号)(15)《铁路GSM-R数字移动通信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341-2007)(16)《铁路GSM-R数字移动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163号)(17)《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YD5068-98)(18)《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YD5131-2005)(19)《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验收规范》(YD5132-2005) (20)《高耸结构设计规范设计》(GBJ135-90) 3.4系统构成全线共设置31座铁塔,具体设置位置及高度见下表:龙厦线通信铁塔清单序号铁塔位置位置信息铁塔用途铁塔种类铁塔高度(米)与轨中心距离/m经度纬度铁塔所处地形一车站1ZLK57+211铁山洋通信机械室基站/天线钢柱型40通信机械室后3米2LMK2+003龙岩东通信机械室基站/天线钢柱型40通信机械室后3米3DK0+000龙岩通信机械室基站/天线钢柱型40通信机械室后3米4DK18+300马坑通信机械室基站/天线钢柱型30通信机械室后3米5DK64+625龙山通信机械室基站/天线钢柱型30通信机械室后3米6DK80+100南靖通信机械室基站/天线钢柱型40通信机械室后3米7DK93+700草坂通信机械室基站/天线钢柱型40通信机械室后3米二区间1DK2+400下行左侧光纤直放站/天线角钢型308117.01837°E25.10858°N石桥头隧道进口、堆料场2DK4+040下行右侧区间基站/光近/天线钢柱型408117.0326°E25.11092°N石桥头隧道出口3DK6+280下行左侧光纤直放站/天线角钢型308117.0501°E25.09873°N人面山隧道进口4DK8+560下行左侧区间基站/光近/天线钢柱型3015117.04846°E25.08378°N 5DK11+650下行左侧光纤直放站/天线角钢型4010117.04873°E25.05148°N王庄隧道进口 6DK35+680下行右侧区间基站/天线钢柱型4020117.20627°E24.91149°N象山隧道出口7DK39+500下行左侧区间基站/光近/天线钢柱型4015117.23497°E24.88808°N和溪隧道进口8DK49+686下行左侧光纤直放站/天线角钢型3015117.2968°E24.81734°N埔顶隧道出口9DK50+760下行右侧光纤直放站/天线角钢型3015117.30044°E24.80789°N水潮隧道进口10DK51+980下行右侧光纤直放站/天线角钢型3015117.30487°E24.79721°N吴坑隧道进口11DK54+200下行左侧区间基站/光近/天线钢柱型4020117.31346°E24.77983°N吴坑隧道出口约150m下行左侧护坡顶12DK58+200下行右侧区间基站/天线钢柱型4010117.31346°E24.77983°N线路右侧料场13DK61+850下行右侧区间基站/天线钢柱型408117.34586°E24.71718°N国道与路基间14DK74+600下行右侧区间基站/光近/天线钢柱型4015117.41669°E24.63081°N黄坑隧道2号出口15DK82+900下行左侧光纤直放站/天线角钢型3015117.45537°E24.55884°N内官园隧道进口16DK83+615下行左侧区间基站/光近/天线钢柱型4020117.45874°E24.55356°N内观园隧道出口17DK87+320下行左侧区间基站/光近/天线钢柱型4020117.48844°E24.5344°N猪公寨隧道进口18DK89+203下行左侧光纤直放站/天线角钢型3015117.50498°E24.5277°N猪公寨隧道出口19DK97+000下行左侧区间基站/天线钢柱型4020117.56599°E24.48646°N 20DK100+700下行左侧区间基站/天线钢柱型4015117.5989°E24.47447°N莲花特大桥24号桥墩右侧21DK103+800下行左侧光纤直放站/天线角钢型3015117.62435°E24.45933°N虎坑隧道进口左侧混凝土站22DK104+720下行左侧区间基站/光近/天线钢柱型30-117.63481°E24.45483°N虎坑隧道出口(未成型)23YDK107+450下行左侧区间基站/光近/天线钢柱型4020117.6589°E24.44568°N左右线桥之间24YDK109+300下行右侧光纤直放站/天线角钢型4015117.6749°E24.44056°N新春隧道出口右侧注:铁塔最终数量、高度以及位置以施工图为准。 3.5功能要求铁塔应能满足在适当的高度架设天线的要求,并预留馈线引接的条件,还应满足避雷和接地的要求。3.6技术指标要求(1)铁塔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相关要求采用自立式钢管塔或角钢塔。(2)铁塔高度应高于天线安装高度5米,并在天线安装高度设置平台,以便于天线安装和维护,并在天线安装高度以下5米预留1层平台。平台应设计成圆形,直径为3.5m。(3)变形限制a.天线塔在无荷载时,中线垂直倾斜不得超过塔高的1/1500。b.在最大外力作用下,铁塔的最大变位(挠曲、扭转),使天线射束轴线偏离通信方位的角度,不应大于天线半功率角的1/2。c.最大风速按30年一遇考虑,抗地震烈度按当地地震烈度高1级考虑。铁塔(桅)在当地30年一遇最大风力作用下,天线波束相对于塔身的偏移的极限为±0.2°,在天线安装点允许塔的扭转和位移角为±1°。d.当发生比当地烈度高一度的地震时,铁塔不得产生影响通信的永久变形。(4)荷载要求a.每付天线按长3米,双极化天线重量为16kg、单极化天线、特殊天线重量为7kg考虑,迎风面积按1.2平方米考虑,每付天线支撑杆长3米。安装时,应保证天线间距为2米,上平台支撑杆下端不低于上平台高度,下平台支撑杆不高于下平台护栏1米。b.馈线重量按1.5kg/m(含馈线加固卡子)。c.平台上的施工负载由铁塔设计单位考虑,但不得小于150kg/m2。 d.轴向扭转摆动:小于1°。e.挠度:小于1°。f.构件允许偏差:当构件长度不大于5m时,其长度偏差不大于±2mm;当构件长度大于5m时,其长度偏差不大于±3mm。构件整体弯曲不大于长度的1/1000,局部弯曲不大于被测长度的1/750。法兰盘平面偏离设计平面的正切值不大于1/1000。g.有关其他负荷(雨、雪、冰凌等)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考虑。h.还应考虑远期天线安装负荷要求。(5)安全防护措施a.铁塔应有完善的防直击雷及二次感应雷的防雷装置。铁塔顶应安装消雷装置。铁塔基础应设置地网,并与设备工作保护地网相连,铁塔的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b.铁塔需设置维护爬升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及馈线固定装置。维护爬升装置应设置在靠机房一侧的塔体上,沿途不得有任何阻挡。c.铁塔在各平台四周应设置安全护栏,角钢塔、钢柱塔平台均为二层、圆形,高度均不低于1.1米,平台受力件宜用角钢做成,平台作为上下塔休息时用,可在爬梯附近设置局部小平台。沿护栏四周应均可安装基站天线支撑杆。d.铁塔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航空闪光障碍灯。附近有其他建筑结构或地物高度超过此铁塔时,是否需要设置航空闪光障碍灯,应与当地飞机场管理部门协商,根据机场净空标准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协商确定。e.铁塔应有防腐防锈能力。(6)安装要求a.馈线沿爬梯两侧安装,为此在爬梯两侧每隔1m左右设置长0.6米 、垂直于爬梯的馈线加固架,并设置在靠近机房一侧的塔面上,沿途不得有任何阻挡。b.在天线安装位置应预留Ф75(允许使用Ф60~Ф114)的钢管做为天线固定支架,全向天线支撑杆为长1米,定向天线支撑杆为长2~3米的镀锌钢管。天线固定支架垂直度偏差应小于0.5°。c.天线挂高允许上下偏差±0.5m。d.塔身应设馈线架,并引至机房馈线窗。(7)其他说明铁塔及构件均采用热镀锌,镀层均匀,无滴溜、漏镀。防腐年限不低于30年,质量可靠,结构美观。在满足天线负载要求的前提下,投标单位可以对铁塔的塔型、材质通过经济比较提出方案。厂家应提供所用钢材的生产厂家和型号。铁塔在任何高度地方都有安装天线的可能性,铁塔设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建议,协商解决。3.7系统接口界面铁塔与其余相关部分的接口如下:(1)与工程用地的接口:铁塔应设置在建设单位指定的用地范围内。(2)与天线的接口:铁塔应在天线安装高度设置平台,并设置绝缘天线支架用以安装天线。(3)与馈线的接口:铁塔应留有馈线走线位置,并设置馈线固定装置。4技术服务4.1在产品安装和试运行期间,投标方须派技术熟练、称职的人员到产品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投标方应派遣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1)现场安装的技术服务。 (2)现场培训。(3)质保期内的服务。4.2投标方应向招标方工地派出与所签合同项目有关的技术服务人员。服务时间与人员数目由投标方在投标时讲明。4.3在质量保证期间,在招标方发出通知20天内投标方应提供维修服务,免费调整或替换不合格的零、部件或设备,以保证正常运转。4.4投标方应在制造厂和招标方工地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培训安排在签定合同时商定。4.5投标方应对铁塔质量终身负责。5试验和验收5.1投标人的所有产品在出厂前都应按“技术规范”规定并满足有关中国国家标准的试验内容、标准及测试方法通过检测,且提供有效的试验报告和合格证。必要时招标方将派人观察产品的测试情况。5.2投标人承诺如中标,在签订合同前,应先提供现场验收检测项目和遵循的标准,由招标人确定现场检测内容、标准及方法。6质量保证6.1投标方铁塔安装完毕移交后进入六个月的试运营期,试运营期满后即进入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6.2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修理任何由于在产品设计原材料、工艺质量等方面有缺陷的铁塔部件。6.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投标方没有按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去做,招标方有权要求赔偿。6.4 收到招标方要求赔偿的文件后,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投标方应免费更换要求赔偿的铁塔部件,并负责将其运至施工现场。如果招标方自己能克服铁塔部件的主要缺陷,则投标方应负担由此引起的费用。6.5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所供铁塔部件的缺陷而在任一施工现场出现系统故障,则该有故障的铁塔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从系统故障恢复之后重新计算。6.6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已安装的铁塔部件存在缺陷,应由投标方赔偿。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每座铁塔应有制造厂标志。7.2包装(1)出厂的铁塔附有产品性能测试记录,质量合格证书,并将质量合格证书热压密封提供。(2)铁塔部件采用有草帘、竹芭或其他保护作用的材料。(3)货物最终到站名称在合同签订时明确,投标方应根据合同要求,在货物外包装上注明货物最终到站名称。7.3运输、贮存(1)铁塔部件应妥善存放,防止受潮,避免日光长期照射。(2)铁塔部件在运输中应避免碰撞或机械损伤。第七章铁塔清单 序号铁塔种类铁塔高度单位数量1角钢塔30米座82角钢塔40米座23钢柱塔30米座44钢柱塔40米座17合计31注:实际供货数量、铁塔高度及铁塔位置以施工图为准,招标人保留在实施阶段修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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